第九十四章:孤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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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孤坟。一座美丽的孤坟一直矗立在冷家庄的后山坡上,上款写着“爱妻田青儿之墓”,下款写着十月初七立,没有署名。一座墓碑上没有署名,这正常吗?或许在所有人眼中都不正常,可是只有知道这件事的人知道,因为有冷凌风刚刚会说话之时冷恒抱着冷凌风去看望田青儿时对他说:“儿子,为父和娘亲死后,你将我和你娘一起合葬到这墓里。”

秋,秋已黄。后山坡枫林,簌簌的下着枫叶雨,似乎正在为这座孤坟哭泣。一个男人抱着一个身穿麻衣,头戴孝布的小男孩。旁边一个女人挽着男人的另一只手。面色沉重,缓缓朝着孤坟而来。今天,阴,正好是十月初七。很快他们来到坟前。可是并没有说什么。小男孩被那人放在地上。然后从腰间抽出一支玉箫。继而悲伤的箫声,响起。三年了,这曲《离殇》不知在这坟前响了多少遍。逝者如斯。周围已仿佛安静下来。陪着这座孤坟一起感受曲子的凄凉。孙莎莎清理着坟上的杂草。坟前的枫树已完全遮住这座孤坟,这是当年冷恒用带“血”的手种下的。他知道自己的爱妻不会孤单。因为她永远活在他们一家三口的心中。冷凌风很乖巧,眉宇间似乎也带着田青儿那般天真。他提着元宝,蜡烛跪了下去。轻声叫了一句:“娘,我们来看你了。”

孙莎莎从小就给他说:“山坡上那座孤坟埋葬的人,是你娘,虽不是你亲娘,你仍然是她儿子。”冷恒一边吹着《离殇》,一边很安慰的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这就是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去过多的打听过去,心里知道就好。就好比有些人明知道有些事是不能说的,但他偏偏要自以为聪明的到处谈论。可想而知这种人的嘴有多臭,命有多贱?冷恒显然就是孙莎莎的生命。她当然不会将自己的生命变得那么多喘。冷恒不愿意提起过去,孙莎莎自然而然也不会去猜测,去逼问。一个男人总该有他自己血性和心伤,这是他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这秘密大家都知道,但有时候装憨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就是聪明的女人该做的事,只需要默默的去陪伴自己心爱的男人就够了。从内心来说孙莎莎确实把田青儿当成自己家的一分子,因为在那十年如果没有田青儿的陪伴和照顾,也许冷恒也无法活得这么好,自己也许也不会碰见冷恒。每年的此时,冷家庄都会焚香祷告,为田青儿祷告,他们知道田青儿在天上看着,看着。

山坡上,冷恒吹完一曲,蹲了下去,轻轻的吻了一下墓碑,说了一声:“青儿,我们的孩儿现在如果还在的话,也差不多可以代为夫吹这《离殇》了。”冷凌风抬起头看着和听着父亲的话,慢慢的从冷恒手中拿过玉箫,说了一句:“爹爹,我会吹了,这支玉箫以后由我保管好吗?”三岁多的冷凌风真的很聪明,比同龄只会吃鼻涕的孩子聪明,他继承了冷恒的聪明才智,也继承了孙莎莎的清丽脱俗。他是一个长得像女孩的男孩,但是却比小女孩更乖巧,也比其他小男孩更有气质。半日已过,风掠过,有些清冷,冷恒这才带着孙莎莎和冷凌风回到冷家庄。叶紫嫣看见冷凌风回来,跑上去叽叽喳喳的叫着:“凌风哥哥,陪我玩。”叶紫嫣充分继承了叶知秋和孟涵涵的所有优点,可爱,华丽,还有乖巧。冷凌风就是这样,在大人面前他不像三岁的孩子,只有和叶紫嫣在一起的时候他才会表现出一个孩子的玩性。

又是三年,冷恒和叶知秋回冷家庄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可是那怪人却像在世间蒸发了一样,毫无音讯,各大门派的人也没有再发生死人事件。一切显得那么平静,只有叶知秋和冷恒似乎察觉到了危险的逼近,他们自己也不清楚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这是一种本能。就像动物能感受危险的一般,因为人本身也是动物,只是这种本能已经退化而已。

远方,阴暗的天空黑沉沉的似乎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雨,昆仑上的后堂中,玉娇儿似乎正在看着远方这场暴风雨,她凝视着,眼神中带着警惕。她也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只有她和那怪人交过手,也只有她知道那怪人的可怕。可是她的内心却在担心着冷恒,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怪人的出现太不合理,也太不寻常,似乎所有的事都是因为古无痕的死而发生的,三年中她知道各大门派死了多少人,唯独她昆仑派没有损伤,也是她运气好,在山脚撞见了那怪人,那人为什么出现在昆仑山脚,可想而知,如果不是玉娇儿无意中撞见那怪人,恐怕下一个遭殃的就是昆仑的人。其实不仅仅的是昆仑,如果她没有撞见那怪人,恐怕整个江湖都会人心惶惶。她间接使这件事得到了短暂的喘息,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她只知道如果这件事真的是针对冷恒而来,那她就算拼了命也要杀死那人。她欠的冷恒实在太多,多到她自己都不忍心去想。一道粗壮的闪电划破灰暗的云层,带着冰渣子的雨水倾泻而下,一阵秋风刮过,玉娇儿静静的关上了窗户。

洛阳,这座皇都似乎也在这场大雨中摇摇欲坠。昏暗的丞相府内,暗室在乌云的笼罩下变得更是黯淡。杨国忠面带笑意拿着一颗紫色的药丸进入到密室中,还是和以前一样,一个被锁链锁住的人依然坐在那里,双眼灰暗,脸色惨白。杨国忠听着外面的雷声,似乎他感觉到这雷声是在为他庆祝,因为他的计划已经开始了第一步。静静的来到那人面前之后兴奋的道:“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现在还不是他们死的时候,先拖住他们,我的计划就好开展。这是这半个月的药。”他走过去将手中的药轻轻抛起,那人张开嘴就把那药丸吞了下去才用嘶哑而僵硬的声音道:“我不是因为你的计划,而是我想将他们引到偏僻之处,我不能进入城镇,否则就会马上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那么在去找他们就没了意义,可惜遇见那个女人,时期又马上到了我才不得不回来。”杨国忠听着这些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不过还是不从他眼中难看出他有些担忧,他自己也知道这人不好控制。因为这人本来就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如果不是他的身体需要这药丸,杨国忠也没有把握将他放出去。

三十年前,所有人都只知道那些出名的人,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有一个用断刀的年轻人曾经挑战过几大高手,可是结果没有人知道,然而这少年不久之后却拜入了唐门,改名换姓。就在十多年前唐霸天背叛唐门之时,很巧的是这年轻人也跟着失踪了,因为他是唐霸天的徒弟,所以唐门的高层都以为他和唐霸天一起走了,也没有过多的追查。这少年就像一个迷一般出现,又如迷一般消失。那少年和现在这人有什么关系呢或许没关系,也或许有关系,因为这人显然和那少年长得一模一样,但是不可能还是没有变老,也或许他已老,只是已经分辨不出而已。

彩虹,绚烂的彩虹,这种彩虹只有在暴雨过后才会出现,可是却不知道不久的将来降临的暴雨之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彩虹。丞相府,暗室中那条凳子上已经空空如也,那被铁链锁住的人也消失不见。但是在江南的某一处野外,那个怪人却又出现在那里,一个樵夫发现了他,拔腿就跑,可是脚刚刚抬起,人却倒下了,嘴唇乌黑的倒在了地上抽搐着。此时已是天宝十二年,社会的局势有些动荡不安,杨国忠在朝中已是只手遮天,肆无忌惮。在此期间,很多忠臣辞官,也有很多莫名的死去,百姓已经怨声载道,李白也遭污毁,离开官场,四处游离。江湖中人却似乎并没有受到这场莫名其妙发生的动荡影响,唯一有些影响的就是暗影盟的生意,虽说那只是明面上的买卖,可是却也影响到了暗影盟的收入。吴世颜无奈,只有收缩买卖,将契约到期的人剔除出去,也不怕他们会泄漏暗影盟的机密,因为那些有契约的大多都是平民百姓,根本不知道暗影盟的核心。

杭州,这座自古就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城市,并没有受到这点动荡的影响。冷家庄,一个穿着华丽的小男孩和小女孩正在院子里喂一只花豹吃东西,两个孩子居然不怕强悍的花豹,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两人是冷凌风和叶紫嫣,冷凌风从小就体现出了比他父亲更高的练武天赋,小小年纪就已经能用双龙枪的第四式,绝影刀和绝影步也学得有了些火候,再加上十兽天天教他各自的本领,现在的冷凌风就是一个混世小魔王,而叶紫嫣也体现出了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只是每天都和冷凌风在一起,她那模样越来越有倾国倾城之貌,平时又很乖巧,所以没有谁能舍得骂她。可是她经常帮冷凌风求情,不然冷凌风不知道要被冷恒教训成什么样子。几个月以前,残叶因为年龄太大,死去了,冷恒将它葬在了残风的旁边,一起陪伴着田青儿。整个冷家庄的平时都宠着冷凌风,叶知秋更是对他的要求不置一否,所以一个月以前,冷凌风见残叶死了,伤心了好一阵。叶知秋问他想要什么,冷凌风随口说了一句:“我想要一只和豹子当我的宠物,因为追风豹叔叔说豹子最威武。”没想到几天之后叶知秋真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了一只豹子来,一只年轻的豹子。一开始这豹子野性太大,攻击性很强,可是冷凌风找来追风豹求教,就这样这只丛林之王硬是被冷凌风弄得像小猫一样温顺。冷恒知道以后逮着冷凌风就要收拾,却被冷家庄所有人给拦了下来,孙莎莎和孟涵涵更是将冷凌风抱起回到内堂,加上我们的叶紫嫣哭哭啼啼的求情,冷恒始终没舍得下手。冷恒一脸无奈对叶知秋说:“大哥,你怎么也这么惯着他,这小子再不管教,会惹祸的。”叶知秋却拉着冷恒坐下,赵玲端上茶,也坐在了一边。冷家庄就是这样,所有人都可以随意活动。叶知秋笑嘻嘻的道:“兄弟,凌风这孩子我是喜欢的不得了,天赋比你还高,他是你儿子,也是我女婿。男孩子嘛,当然要与众不同一点。”冷恒只有苦笑,却无话可说,因为他的内心比任何人都疼爱冷凌风,只是他知道孩子一定要好好管教,可是自古慈母多败儿,孙莎莎整天对冷凌风是言听计从,弄得冷恒也很没办法。

所以这才有了冷凌风敢把豹子弄到院子里来喂养,冷恒曾经怕花豹攻击到其他人,可是冷凌风在他露了一手之后,那豹子乖乖趴在那,冷凌风跳上它的背,它才站起来,在院子里漫步。他也就没再说,因为他找不到说的。

河南嵩山野外,荒杂的野外,一个身披黑斗篷的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旁边插着一把黑漆漆的细剑。几个少林门人的尸体躺在那,肠子外露,全身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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