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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骄阳似火,走在巴黎的街头,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许嵩的《断桥残雪》,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她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她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她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她说:“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她很固执。我只好说:“霍凌东。”
吃完了拉面,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这个送给你吧?”
我摇摇头:“谢谢,不用了。”
她追着我出了面馆,可怜兮兮的说:“你就收留它吧,这猫可是稀有品种,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着我也是一样。”
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饶的缠着我,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无奈之下,我只好如实说:“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样居无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话。
“真的,我没骗你。”
我径直朝前走,她却跟在了我身后,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
乘了三辆公交车,四班地铁,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伫立在九楼的窗前,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时尚之都,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竟诧异的发现,酒店的门外,橙红色的路灯下,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
我讶异极了,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短暂的惊讶了片刻,我转身奔了出去。
一口气奔到楼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
她抬起头,咧嘴一笑:“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遗憾的说:“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应该住哪里?”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应该清楚,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环起手,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
“怕呀,所以我经常挪地方,这不是没地方住了,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到了豪华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发上感叹:“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打趣说:“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我从哪里来,家里有什么人,我有问必答,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不是因为不想问,而是因为不好奇,我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她问我:“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 Than Love 《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
事实上,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
第二遍结束了,接着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起身说:“谢谢,就弹到这里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个懒腰,“我待会睡哪里?”她问我。
“跟我来。”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开了门说:“就睡这里。”
“时间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转身欲走,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带我一起去流浪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说真的。”
“不行。”
几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绝了她,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我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会唱歌赚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我顿时很不解:“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我们很熟吗?”
“因为我没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脑袋,紧紧的咬着下唇,表情说不出的可怜。
“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惊喜的问:“真的吗?”
“恩。”
“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哦,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你不可以离开这里。”
“好。”
“我们拉钩。”
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
约定完之后,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关了卧室的房门,没到一分钟,房门又开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点头,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好端端的,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锋,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闲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她那只猫。
说来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后才能回来,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只因为,那一晚的承诺。
在等待的过程中,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但是只要天一黑,她就会准时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弹吉他给我听,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