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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捡了放哪里呢?
看他们一人手里有一个草编的大袋子。
这是凭空变出来的?
不是。
是丁国盛的手艺。半干的草撮成绳子再编成袋子,丁国盛干这事时像一个专业民间织袋人。路露和柴安安都由衷的佩服,扬言一定要学会。
往后的行程,他们又恢复白天赶路,晚上睡觉的习惯了,就算有狼来,他们有生着火,也不怕狼了。
就这样走着,过着,又是五天。
丛林!
又见丛林!
五个人是逛奔着进入丛林的。
丛林生活相比草地上,当然是丰富得多了。
不说别的,就是吃的方面就要丰盛得多。
进入丛林的第二天,就进入高山区,柴安安竟然挖到了一株十五公分左右的人参。
“这真是太出人预料了!人参的叶子竟然长这个样子。我都走过去了,竟然不认识这是人参。安安你是在城市长大的,怎么认识这么多的植物呀?这一路来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我们都听你的,还从来都没有吃错了。”路露的喜悦总能感染每个人。
“是呀,我家就是山脚下,都没有你认植物认得多。”费云航附和着路露的话。
看着手里的人参,柴安安也是十分开心,恨不能立马偿到鲜人参的味。听到路露和费云般的话时柴安安补了一句:“庆幸,我妈妈从小就喜欢买这些书硬往我脑子里塞,说我最缺少接近大自然,只能从书上补充。被强迫久了之后,我自己也有了兴趣。”
见路露和三个男队员以一种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柴安安笑道:“一时间没有水,我们也不讲究了。把土擦干净,然后就分着吃了。鲜人参吧味道应该不错。”
柴安安说着就十分认真的比量着,然后下刀很快的把人参分成了五段。
一人一段吃在嘴里时。
竟然没有一个人叫苦,都是皱着眉头的笑意。
也是的,相对于他们走来的近一月的日子,这人参再苦那也是甘之如饴。
丛林真是好。
晚上他们又幸运的吃上了烤野猪肉。
现在,五个人都感觉生活越来越美好了。
甚至一路上都是说话声、笑声不断
也就是他们这种动静吧,基本到的地方小动物之类的都自动逃窜,省得他们看见了就想动手。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动物:比如蛇。
当丁国盛把烤蛇送到柴安安和路露面前时,柴安安说:“不饿。”
没办法,柴安安确实从小就怕这个东西。为了生活,她可能会动手除之,可是在有其它的食物时不会再去吃。
路露表现很好,大口吃了。
不知不觉中,再次进入丛林已经九天了。
习惯了这样生活的五个人,情绪上已经很正常了,就像他们本就是在这土生土长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