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特别感谢蛋壳及《捡宝王》捡包观光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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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镇长还是律师?”

姜晚轻轻巧巧地问道,却也没有开门下车的意思。

“我是学法律的,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没接过案子,只提供过法律援助。”高小米一本正经地答复。

这时,张大吉终于缓了过来,满脸的诚恳和惭愧,“高镇长,今天这事是我做差了,急于偏袒我小舅子,让姜女士受了委屈,我郑重地向姜女士道歉。”

转而气急败坏地朝着李英俊大喊,“把钱还给姜女士,道歉!”

李英俊可怜巴巴地站起身,凑到车窗前,把钱双手奉上,“对不起,姜女士,我是混蛋,我向您道歉!我再也不敢了,您饶了我这一回……”

姜晚却是没有听见。

高小米也懒得理他。

李英俊只是个小丑罢了。

还是于乐很好心地搭理了他,把钱收了下来。

退赃嘛,是这厮的法定义务,应该导人向善,助人乃快乐之本……

“张副中队长,你是怎么打算的?”高小米冷眼看向张大吉。

姜晚也看着张大吉,没有高小米那么冷峻,只是风轻云淡。

“高镇长您说得对!这厮干出这种事来,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张大吉厌恶地看着李英俊,很有点大义灭亲的觉悟。

李英俊面如死灰,呆滞良久,终于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呜咽,“都是我做的,我鬼迷心窍。三天前的事故,也是我做的,敲诈了一万。她没有报警,我姐夫真的不知道这事儿。就这两件,再没有了。”

“我一定做出深刻检查,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督促退赔的责任。”张大吉就像是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诚惶诚恐的。

姜晚只是摆弄着手机,做一个安静的低头族。

高小米叹了口气,不再看张大吉了,转而给姜晚提出了建议,“报案吧。敲诈勒索是刑案,属于公诉范畴。打110,说明涉案警察身份,可以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高镇长!对不起姜女士!”张大吉如遭雷殛,急赤白咧地分辨道,“我顶多算是失职吧,渎职也行!他们双方私了,我只是义务做个见证啊,我没有参与敲诈勒索啊!”

“确实是我一个人干的!我依仗了我姐夫的权势吓唬人,我姐夫并不知情啊!”李英俊貌似认了命,也是豁出去了。

此时,李英俊早已忘记了嚣张跋扈,张大吉也忘记了傲慢蛮横。

至少是承认了敲诈勒索,两起。

“张副中队长,法律上有个名词,叫做理应知情。按照常理应该知情的,就可以认定为知情。合伙犯罪的判定及主从划分,要看事先的预谋情况,作案过程中的参与度,以及分赃的比例等要件。”高小米颇有普法讲座的兴致,虽然带了些不耐烦的情绪,搞不好她以前当过老师。

“姜女士费心采集了那么多证据,你真的能摘干净吗?经得起检察院的调查吗?你不会以为这是归你们中队处理的事情吧?给你一个警告处分?全中队面前公开检查?扣发当月奖金?纪律处分代替不了法律制裁!”

“再说了,如果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事故认定书、你俩签字的收条一起传到网上,媒体再跟进报道,你认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呢?这个后果又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交警大队乃至支队会不会为你背锅呢?”高小米冷漠地看着张大吉。

张大吉脸色灰败,一时间心丧若死。

李英俊抱着头“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高副镇长,姜女士,对不起,三天前的那一万块,都被我用了,虽然此前我确实不知情。也不是被我用的,是我老婆,也就是他姐姐,得了尿毒症,需要换肾,没钱就等死。今天这事,如果拿到钱,还是会给我老婆看病用。”张大吉无知无觉地蹲了下去,倒也算是坦白从宽了。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吧。

于乐虽有怜悯,却不认为“可怜之处”是“可恨之人”作恶的理由。

如果被敲诈者换了别人呢?

于乐一直静静地旁观,想来如果换了自己,也就是把这些证据发到网上吧。

若是帖子删得太快,舆论不起作用,那就找律师咨询,可能也会到沧海市警局报案。

再换个别人呢,没有行车记录仪,没有录音,没有收条……就发生在青天白日之下!

于乐在藏马山长大,对藏马镇也比较熟悉。上大学后在沧海市呆了四年半,算是适应了大城市。又因为高中同学多在沽阳就业的缘故,对沽阳县城也有所了解。

总的说来,越是小地方,就越没有道理可讲。

告状吗,证据在哪里?

投诉吗,你找谁去?

这一对官匪勾结,配合得很溜,鬼才相信他俩就只做了这两起。

好吧,我跟姜晚也算是第二次配合吧,也是很溜。

事出突然,姜晚还是有些懵头的,并不能从容淡定,毕竟每个人都有相熟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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