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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要去给陈大为当助手的决定告诉马艳丽的时候,她劝我,但正像她那天下午无法说服我独自去闯荡那幢荒宅一样,她也无法说服我改变我此时的决定。我总觉得冥冥中有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对我说,快去吧,快去那个偏远的山区,去寻找徽章的秘密,去寻找你的身世之谜吧。
然而,和昔日朝夕相处、情深义重的好友的诀别无疑是非常痛苦的。这一别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这一别后,抑或就成了永别。
我身边的人啊,为何总是来去匆匆。
马艳丽见再也无法挽回我的心意,便提议我们一起去喝点酒。我很惊讶她的提议,因为我知道她滴酒不沾,而我也很少饮酒,但我能理解她,她想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在麻醉中度过这分别时的漫漫长夜。我看了看旅馆墙上的挂钟,已经敲过了晚上六点,的确到了该吃饭的时间了。我立即同意了她的提议。
小旅馆的旁边就有一个小饭店。
不大的旅馆旁边一般是不大的饭店,比如夫妻老婆店的那种,只有一间很窄的门面,放着七八张简易餐桌。这家小旅馆的旁边正好就有一家这样的小饭店。
这家小饭店因为紧邻旅馆和学校,平时的生意一直都很好,学生们常常三五成群地到这里打一打牙祭,再把学校食堂的饭菜恶评一番,不厌其烦地以此作为他们自娱自乐的消遣。只是现在学校已经放假了,因此当我们来到这家小饭店的时候,客人稀少,只有两张餐桌上坐着三位客人,点了一点盖浇饭或面条之类的东西,狼吞虎咽一番,迅速填饱他们辘辘的饥肠。
我们找了一个靠近角落比较干净的座位坐下,刚坐下,马艳丽就嚷嚷道:“老板,快来一扎啤酒,一扎。”
她的声音特别响亮,在座的几位客人都向我们投来了惊奇的目光。
看我们两个娇小的女生竟然一开口就要一扎啤酒,老板好像听到了特别的新闻似的,反复和我们确认了好几遍,直到确信没有听错,才兴高采烈地拎着一扎啤酒过来,吆喝着放到我们面前的桌子上,从口袋里摸出扳手,“啪啪”两声,十分熟练地就开了两瓶。泡沫从瓶口咕咕地溢出来,在桌上留下了一滩水迹。
我以为马艳丽会把啤酒倒在杯子里,一点一点慢慢地喝,那样才会显出女生的优雅。可是她完全不顾这些——她此时根本无需在意吃喝的模样是否优雅,甚至连自己是个女生可能都忘了吧,二话不说,拿起酒瓶对在嘴上“咕咚咕咚”地就大口大口地喝了半瓶。喝完,她用手背在嘴唇上一抹,把另一瓶打开的酒往我面前一推,大声说道:“喝!”
看见马艳丽突然抛弃了弱小女子的形象,好像变成了一个生性豪爽的大男人,不禁让我怦然心动。我亦不甘落后,一伸手抓住马艳丽推过来的酒瓶,学着她的模样“咕咚咕咚”地灌了两大口,在一阵猛烈的咳嗽之后,我却感到畅快无比,好像胸中积聚已久的气闷随着这两口酒的下肚亦被囫囵吞到了肚子里,于是忍不住“咕咚咕咚”地又灌了两大口。不多久,一瓶酒就被灌得底朝了天。
饭店老板在一旁看见,分外殷勤地又为我们开了两瓶。
一瓶酒下肚,我忽然想笑,想大笑,想狂放地大笑。我发现自己在过去多少年的岁月中,竟然时时刻意保持着作为一个女生应有的矜持,故意把自己扮作一个淑女,扮作一个良家少女,故意要让别人看见自己就是一个淑女,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冲动,就是为了把自己装进所谓的道德的铁笼。曾几何时,我也有过那样洒脱的渴望啊,有过那样冲破束缚、淋漓尽致地表现一个真实的我的渴望啊。
此时此刻,在这个简陋的小饭店里,我已不是一个淑女了,我已没有必要让这里的人认为我是一个淑女了。告诉你,此时此刻,我已经成了一个女人,一个狂放不羁的女人,一个可以纵情宣泄自己情绪的女人。明天,还有明天之明天,我将从这里的世界消失,我将进入另一个世界,没有人认识那个世界,没有人去过那个世界,甚至可能没有人认为那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既然我将进入一个和这里毫不想干的世界,我又何必在乎现在的这个世界的陌生人的眼光呢?我不再是淑女了,不再是良家少女了,我放荡,我无羁,我可以大笑,我可以大哭,我可以大叫,我可以大闹,我可以做我一切想做的事情,我可以尽情地醉,尽情地让自己醉得不省人事,尽情地醉得在这个世界里死去,到另一个世界里重生,哈哈,哈哈哈。于是我拿起酒瓶,咕咚咕咚,竟然就这样把又一瓶啤酒喝得精光。
马艳丽怔怔地看着我,她大概从来没有见过我如此疯狂的模样。看到第二瓶酒被我一口气地喝光后,突然大笑道:“好,好样的,今天算是见识了,琼姐姐,我……我陪你。”于是也举起酒瓶,一口气地喝光。
马艳丽把桌上的空酒瓶一股脑儿地推到一边,拍着桌子大声喊道:“老板,快来开酒。全部打开,全部打开。”
饭店老板一直在柜台上不住地瞟着我们,听见马艳丽的喊叫,立即跑来把剩下的啤酒瓶全部打开。
“你还敢再喝吗?”马艳丽睁着迷离惺忪的醉眼问道。
“敢!为什么不敢!”我的模样好不了多少。
“喝,继续喝!”
“喝,谁怕谁!”
马艳丽和我又一人一瓶,仰起脖子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甚至连桌上老板赠送的几样小菜也忘了吃。我们只是喝酒,仿佛此刻酒才是我们唯一的饮食。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喝酒吗?
在精神恍惚之际,我忽然想起古人来。我读古典小说,读到那些英雄豪杰的故事时,总是说他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豪放不羁。我感到此刻我就像小说中的那些英雄人物,在这里——一个简易的酒家——放下风尘仆仆的身段,大口喝酒,抒发豪情,不怕被酒精醉倒,不会为前程烦忧。如果哪天有个喜爱风雅的骚人也来写小说,我愿意自荐为他小说里的原型,把我在这里的壮饮之举写进他的故事。
虽然我平时除了必要的应酬外很少碰酒,但令我惊讶的是,满满两瓶酒如此波涛汹涌地灌进肚中之后,我只略略感到有些头晕之状,稍稍感到有点恍惚之态,竟然没有任何其他醉酒的反应,大喊大叫,大哭大闹,或者胡乱倒在地上呼呼大睡,鼾声如雷。
——难道酒真的对我就如同清水而已!
——还是我已经醉了,所谓的醉在我自己看来也不过就是这样罢了。
我再看马艳丽时,只见她双颊绯红,目光凌乱,头发披散,衣衫不整,与平常的马艳丽竟完全判若两人。
我看出马艳丽有些不胜酒力,但是她没有丝毫退缩的打算,因为她右手握着的第二瓶酒刚一喝完,左手已经又抓过了一瓶。她两只手轮流抓过酒瓶猛灌自己,片刻间已有五瓶喝了下去。我心里暗暗叫道:艳丽啊,这是何苦呢?今天晚上你是不是一定要一醉方休,醉死了才是福呢?
我本想劝劝她,可是怎么劝呢?做朋友的应当知心,她能为了让我恸哭而不劝我,我为何不能为了让她痛饮而不劝她呢?我唯一能做的不是劝她不饮,而是陪着她喝酒,直到把已经打开的酒瓶里的酒全部喝光,直到喝得我们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为止。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否能撑到那个时候。
我也抓起了一个酒瓶,瞪着它看了一会。管它呢,继续喝。